福清未成年少女团伙抢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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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清未成年少女团伙抢劫

“不给钱就扒光你的衣服!”几个小女生晃着烟头威胁一名学生。近日,福清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未成年少女团伙抢劫案。去年,福清法院共审理女学生抢劫、勒索等案件6起,涉案的未成年少女共有10名。有关人士指出,目前社会正处于转型期,观念多元化,诱惑比较多,未成年人又喜欢模仿,因此在一段时期内,犯罪低龄化、犯罪行为成年化仍是趋势,应引起社会各界重视。

典型案例

晃烟头“借”了150元

2001年6月22日晚,陈某等6名不满18周岁的少女窜到福清某中学,以堂弟被欺负为名,找到女学生张某。其中一个看书包,其余5个包围上去对张某一顿拳打脚踢,将其打倒在地。她们问张某要钱,张某被逼交出身上仅有的5元钱。她们嫌少,要张某到学校小卖部借150元,还用烟头在张某面前晃了一下进行威胁。在小卖部时,她们被学校老师当场抓获。近日,福清法院开庭审理此案。